释义 |
一、广州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收费吗 不收费。 二、广州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广州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低保证; 3、本人银行卡。 四、广州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的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