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健康状况证明,但不能超过必要范围。对于血糖病患者,保险人可以要求提供相关检查报告、病历等证明健康状况的材料。同时,保险人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风险因素、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保险费率及保险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健康状况证明,但不得超过必要范围;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保险人在核保前应收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对于需要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应当公开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变相增加资料和证明文件的范围或者难度; 3.《保险合同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4.《保险合同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及金额,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