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闯红灯的事,不是十字路口,中间有个隔栏,就是斑马线那里有个红绿灯,开过去了,扣分吗? |
释义 | 不管什么路口,违规闯红灯都是会被扣分的。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有交警在现场指挥通过红绿灯时被拍照违法闯红灯,但是罚款也退回,请问被扣6分多久才能消除扣分? 交警现场开罚单扣分从开始当事人去处理违章时计算,处理时会进行扣分和缴纳罚款。所以不是现场开罚单立马就会扣分的。但是如果是因为超速然后在现场被开违章罚单的,在交钱后就会立即扣分。因为执法交警会随身携带者警务通,开具罚单也是利用这一工具,而且警务通是和交警大队的警务平台是联网的,罚款交钱后,信息就会立即反馈到警务平台,然后进行自动完成扣分手续,所以说如果是超速被开罚单的,就会立刻扣分。 由上可知,一般来说扣分的时间主要由两个,一个是在当事人去处理违章登记后,还有一种是当场扣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醉酒驾驶,酒精含量157,3,没有载人,积极认罪,初次醉驾,没有犯罪前科,会被起诉吗? 醉驾初犯无事故无前科检察院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诉,如果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会作出起诉决定;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天在国道超速20%以上没超过百五十,被扣一百一百块扣六分,这个是对吗,不是说不扣分的吗? 法律分析: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超速的扣分规定有以下四种:1、如果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的,那不罚款,扣三分;2、如果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那处五十元罚款,扣三分;3、如果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那处两百元罚款,扣三分;4、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扣十二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共一百多万,已经划扣了近八万过来,被执行人没有住房,没有车,也没有工作,咋办,能申请拘留惩戒吗? 你认为必须通知你?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呢 也没有影响阻到车辆行驶,停到超市问口,还先说,先交钱,后放车,也没发票,这样城管是违法的吗? 城管可能会拖走路边电动车。电动车被拖走时,城管会开一张罚单,到车管所大厅拿证件交罚款,拿到交完罚款的单子,去车管所看车处排队取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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