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
释义 | 一、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 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这里,只要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 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其抽逃出资是知情的话,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后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股权利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形下,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2.根据《公司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由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资格独立的前提,因此,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其出资的,已经构成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故公司有权起诉抽逃资金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抽逃出资的行政责任 抽逃出资的行政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关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抽逃出资的行为处以罚款并责令补足出资,送达当事人。该行政处罚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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