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的特征有: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所代替。 3、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