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如下: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没有扶养义务。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 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与未成年外孙子女;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二、扶养关系有变更的可能性吗 有变更的可能性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发生扶养人的变更:一种是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成年的兄、姐则应依法对未成年的弟、妹承担扶养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扶养成立的条件发生变化。父母死亡时,兄、姐也没有成年,因此,兄弟姐妹应由有条件的祖父母抚养。待兄、姐成年并有扶养能力后,祖父母丧失了扶养能力,那么,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则由祖父母承担变更为兄、姐承担 三、父母双亡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父母双亡的小孩,抚养费应当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予以承担。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应该扶养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弟、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