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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堰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流程是哪些?
释义
    哪些人能参保?
    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
    什么样的病算大病?
    大病没有具体的病种。凡是参加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都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参保后,可核报金额减去基本医疗报销金额,超出1.2万元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
    明年至2018年,湖北省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
    注意:该起付标准的使用期限是2016年到2018年。
    最高报销超30万
    合规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5%。
    简单说,年度内,参保(合)居民个人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1.2万元以上的金额,可至少报销55%。和目前政策相比,起付线提高4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
    具体为,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尽管起付标准上调,看起来是受益面缩小,但实际上是受益率提高,三个分段报销比例都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5%——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就是不撒胡椒面,把有限的大病保险基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让大病患者受益。
    资金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
    通知要求,湖北省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筹资标准由各市(州)确定,资金来源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居民不单独缴费。
    此次实施的大病保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各市(州)通过政府统一招标,选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一个市(州)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最多不超过两家。
    商业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可免征营业税、保险业务监管费,2015年至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金。但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要合理控制,超过合同约定的部分全部返还市(州)大病保险基金。因政策性原因给商业保险机构带来的亏损时,由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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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