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且双方无争议 |
释义 |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并且双方已经确定无争议,当事人应该先离开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只是财产损失的话可以协商处理,责任方依法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再承担一定的责任即可。如果其中一方损失严重不能移动的的这种情况,要想自行解决必须双方达成和解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均同意之后才可以移动,只要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此产生异议的,就需要联系交通部门来进行事故原因鉴定。 另外,一般来讲,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车辆仅仅是需要更换部件总成,或是需要通过更换螺母、铰链等装配的维修方式以恢复其使用功能的,则视为不存在财产贬值损失;如果是需要通过钣金、喷漆、切割或者是焊接等类似的维修方式来恢复车辆的使用功能的,则视为该车辆存在贬值损失。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仅仅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并且事故车辆尚可以移动的,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已经没有争议,但如果其中一方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则不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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