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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贷款还在女方名下是否要一直还
释义
    离婚房贷在女方名下,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且该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的,房产应当依法判决属于登记人所有,剩余的贷款归登记一方,而另一方可请求登记方进行相应的补偿。离婚协议分配的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的,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变更。但银行在房屋产权变更后,仍有权向原贷款人要求偿还到期本息。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的处理方式: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
    2、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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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