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就是指是否服过兵役,只是证明你曾经服过兵役,不证明其他,证明服役的,以个人档案和退伍证明等证明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