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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关系需要解除吗
释义
    同居关系能随意解除。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同居关系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只要一方不想同居了,随时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并且不受任何限制,只有夫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一、什么是名义夫妻的重婚罪
    1、根据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对待。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判断标准是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事实婚民法不承认,但刑法承认。重婚罪,是指一方有配偶还和另一方以夫妻名义生活或者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生活,这就是重婚。举证重婚罪的最好的证据是他们的孩子
    3、夫妻名义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对待。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判断标准是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事实婚民法不承认,但刑法承认。重婚罪,是指一方有配偶还和另一方以夫妻名义生活或者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生活,这就是重婚。举证重婚罪的最好的证据是他们的孩子
    4、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二、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
    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结婚,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依法履行法律手续取得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未经法定程序依法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人身、财产关系,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已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应予批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有一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予以撤销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三、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要怎么离婚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不需要离婚,只能算是解除同居关系。
    1、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对孩子抚养、抚养费、财产分割问题等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
    2、起诉的案由是解除同居关系,然后由法院来判决孩子抚养及财产分配等问题。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不算事实婚姻。
    只要不领结婚证,哪怕生了孩子也属于非法同居,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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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