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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提取江门住房公积金
释义
    符合提取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职工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加盖印章。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以及原单位撤销、解散、破产,住房公积金没有托管给上级主管部门或公积金中心的,职工直接持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三)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审核后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审批凭证。
    (四)受委托银行支付。受委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的审批意见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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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