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要回卖房定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要回卖房定金的情形:(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2)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等状况可以要回卖房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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