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熟记条令条例的保密守则,军队泄密可以说是多样化的,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有可能造成军队泄密。在网络信息化的今天,个人博客、网站已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有些人习惯于在个人博客上写日记,这就有可能造成军队泄密。为了有效地军队保密,很多部队不允许有个人博客、主页。虽然各国军队针对士兵使用手机、计算机网络等通信设备都有相对规定,甚至有些部队为防止发生军队泄密事件,不惜停止使用内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