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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听证会的内容
释义
    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一、法院听证后下一步
    法院听证后下一步: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二、听证会开完就有结果了吗
    听证会开完不会直接出结果。
    听证会开完后法官根据听证会上了解的情况和案卷材料,仔细研究后才出结果。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常见听证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分为如下几点:
    1、全体参会人员须佩戴会务组制发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参加会议;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3、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4、考虑到听证代表发言时间有限,本次听证会不安排旁听代表发言和新闻记者提问。旁听代表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旁听代表意见表,会后交给会务组;
    5、听证会代表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听证代表发言时,其他听证代表经主持人同意后可插话,但要尽量简短。发言时请讲普通话;
    6、听证代表初次发言请作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十分钟之内。如时间许可,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
    7、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发言内容请集中在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和对方案提出意见上。最后要表明自己对调价方案的意见;
    8、会后请听证代表留下,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全体与会人员须将会务组制发的证件交回给会务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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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1: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