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般离婚后多久会收到判决书?
释义
    离婚案件在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在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由此可见,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要在六个月内开庭。
    一、《民事诉讼法》对于案件审理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结语
    离婚案件的下判决书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此,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要在六个月内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