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3、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 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一、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不需要公证,然而,与一般赠与合同相比,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效力,主要体现在:对于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所有权转让前撤销赠与;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是,即除非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二、赠与合同中哪个是债务人呢 赠与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没有债务人的。 这个主要是属于无偿性质的受赠,即使是有偿性质的,那么这个也不是债务人的范围,赠与合同和债务关系是不一样的。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典型的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三、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有效吗? 只要合同符合规定就能生效。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件物品无偿赠与的一种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就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叫做意思自治。所谓意思自治的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意思表示,之后达成了共识就可以签定合同,合同在双方签订之日起就生效了。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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