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显示强制解散,状态是否已经注销? |
释义 | 强制解散分为行政强制解散和司法强制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行政强制解散指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项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投资者基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散企业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院已经判决公司解散,清算组已经工作5个 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是:1、公司的治理状态方面存在冲突和僵局;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在清查期之前,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网上是否会显示注销? 公司注销流程:1、在公司清算期间登报公示;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3、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4、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5、注销银行账户;6、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没有注销,已经没有经营了,股东有风险吗? 企业不及时清算并注销公司的法律风险:1、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2、公司清算不合法或不当,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清算组人员、存在过错的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和补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的股东是公司100%控股这个股东公司已经注销了这个公司要怎么注销?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但从实践操作中来看,必须所有股东都签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就需要诉讼,由同意注销的股东起诉不同意注销的股东,然后才能够注销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两股东公司因违规拆除,另一股东不同意解散公司,怎样能把营业执照注销? 营业执照到期股东不同意继续经营的,可以解散公司,若是没有解散,而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在法定情况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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