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缺失一部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方面,学生可督促学校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法院起诉,只能以学校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起诉。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 解决办法: 1、到毕业母校要求提供传递档案的凭证,一般有存根的。如没有应该由学校负责帮助你补齐所有材料。 2、如学校档案部门不提供传递存根,也不愿帮助你补齐,建议投诉-—学校信访办——没有结果——省市教委信访办——国家教委信访办。 3、每次联系都应该记录过程和时间等信息,以便以后反映情况,在投诉之前应该与学校档案部门讲明,实在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相信一般老师都会通情达理帮你解决问题的。 4、拿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兴、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局请求检索,排除因为工作失误你档案与其他同学档案搞错了,被错误地传递到以上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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