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在补考过了后成绩出来的三个月内学校将把毕业证发到你手上,由于是11月补考,最迟12月成绩出来,按照规定流程在第二年1月由学校寄发或本人去领取毕业证。 但是如果经过补考和重修仍有课程不及格,那么在毕业的时候是无法顺利拿到毕业证的,只能先领结业证离校。然后在离校之后的一定时间(一年)之内,根据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回校参加学校组织的不及格课程的考试,考试及格之后,可以办理手续,将之前的结业证带到学校去换领毕业证。 补考就是一门课程结业时,期末考试没有通过,然后参加补考也没有通过,但学校又不允许重修,或重修考试仍然没有通过,于是就在毕业前再给一次考机试会。有的学校规定,如果清考也未通过,就不能取得毕业证。 毕业证是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由办学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学位条例》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