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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1年中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为切实把红色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示范带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扎实开展。2021年,中组部、财政部决定在我省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
    试点主要围绕建强红色村党组织、深入开展红色教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治理机制、建设宜居宜业红色美丽村庄等内容,全面加强红色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以红色精神的传承赓续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磅礴力量。
    试点工作分两年进行,我省共49个村纳入试点范围,其中2021年26个村,中央财政按每村300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共计安排我省试点资金7800万元。
    法律依据:
    《安徽省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资金管理办法》 指导各地围绕试点目标任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试点各项工作正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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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4: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