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名称拼写错误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疾病名称,或是疾病名称仅为约定而非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则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写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约定内容模糊为由拒绝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关于疾病名称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并以普通人容易理解的方式表达。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名称拼写错误,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理解约定的内容,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但是,如果疾病名称并非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或是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疾病名称,则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