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诉指当事人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诉讼是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公民个人或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请审判,法院依法审理并予以裁判的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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