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法的计算薪资的时间,平均每个月工作时间是21.75天。每月的工作日为21.75天的计算如下:
 方法一、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 -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x每日的8小时
 方法二、“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一104天) +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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