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缴以前年度社保?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由用人单位代为补缴,可以补缴的年限较长,最长不超过用人单位设立之日,补缴手续比较麻烦。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以下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2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补缴申请报告:1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5.补缴年度单位工资花名册:1份; 6.补缴人员的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工资结算原始凭证:1份; 7.劳动或仲裁部门开具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或劳动关系调解协议书:1份 需要注意的是,由用人单位代为补缴时,需要证明a某社保断缴是由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上述的材料4-7即为证明材料,其中的第7项材料仅在需要补缴月份在36个月及以上时提供。另外,上述材料涉及复印件的,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a某社保补缴年份不得早于用人单位设立的时间。 二、以个人名义补缴,最多只是能补缴一年,补缴手续相对简单。 a某无单位时,可以由个人申请补缴社保。以个人名义申请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登记。 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登记携带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的社保卡; 3.一寸彩照:1张;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工作档案(档案里必须要有招工表、调资表与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社保局补缴登记办结后,会出具《缴费核定单》,然后再持前往税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补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名义补缴社保时,实际上是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名义进行补缴,只能补缴社保中的基本养老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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