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结案后,如果对裁定书不服,可以委托律师去复印,然后申请法院撤销该裁定。庭审笔录是劳动仲裁庭审情况的集中反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法律客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材料、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撤回仲裁申请书、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案件移送函、送达回证等。副卷包括:立案审批表、延期审理审批表、中止审理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会议笔录、评议记录、结案审批表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