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缴纳社保有下列作用: 1、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抚恤金、丧葬费; 2、参加医疗保险的,可用于医疗报销和老年的医保待遇服务; 3、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 4、参加工伤保险,用于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伤残津贴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