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有利于家务分工补偿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要求在婚内财产的归属上,体现家务劳动的付出回报。 二、有利于财产分割便捷 虽说离婚是每一对伴侣最不愿面对的结局,但与其事后争个面红耳赤还无法达成共识,不如提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把最坏的结局都想开了,婚姻中的各类付出就有了保障。 三、有利于减少决策纷争 事先便对各类决策做好商定,显然能大大减少日后的纷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