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纠纷中,证券法律评估专家的意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是,如果专家给出错误或者有争议的评估意见,很容易被视为诽谤或误导投资者,因此专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评估意见必须基于事实和客观数据,并符合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其次,评估专家应当尽可能避免使用主观的或者含糊的语言,以免引起歧义或者误解;最后,评估专家应当保持独立和中立,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或者干扰,以确保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证券法律评估机构的评估应当基于事实和客观数据,符合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作出的鉴定结论应当遵守事实,不得为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陷害他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控制和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