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小孩不愿意该怎么办 |
释义 | 探视权小孩不愿意,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一、抚养权探视权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二、民法典探视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探视权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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