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销户了还可以再开户吗 |
释义 | 公积金销户后可以重新开户,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再次开立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单位经办人领购申请书和支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或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工作人员审核后转入个人账户。租赁住房自住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销户后可以重新开户吗 可以。 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的开户条件,即使销户了也是可以再次开立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的,并由新单位的行政代办相关的开户业务,再次开户后继续使用原有的公积金账号,但会更换过新的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结语 公积金销户后,符合开户条件的职工可以重新开立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并继续使用原有的公积金账号,只需更换新的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单位经办人领购申请书和支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或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审核并打印受理回执,最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个人联名卡账户。对于租赁住房自住的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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