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土地出让金(受让方缴付,一般由政府定价,大概是成交价格的40%左右,具体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转让方缴付,转让土地交易金额按规定比例缴付或是规定数额缴付,该比例或数额一般由各省级政府规定。同样也可到土管部门咨询。);2、契税:3%--5%,具体由省级政府规定,由受让方实际承担,由转让方补缴给政府。 法律依据: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应依法向用地者供应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