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庆人才引进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加大安庆经开区工业企业新引进人才扶持力度,切实有效帮助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发挥人才集聚效应,促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制定人才激励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暂定三年。 该办法所称人才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该办法所称企业指在经开区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和新招商引资按期投产企业。企业新引进各类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其中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进步奖等高层次人才在安庆市政策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人才激励包括提供租房补贴、购房补贴、职介补贴、人才培养补贴等。 一、人才落户的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制定人才激励办法》 第一条 为加大安庆经开区工业企业新引进人才扶持力度,切实有效帮助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发挥人才集聚效应,促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企业指在经开区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和新招商引资按期投产企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