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自建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农村自建房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或6个月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