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找不到人的,男方能起诉女方追要抚养费。男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比如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单位的,每月从工资固定划拨一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对方找不到人满2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由法院扣押、拍卖其财产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