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离婚证要去哪办 |
释义 | 深圳市离婚证的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一、深圳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深圳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需要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 2、本人结婚证书(如有遗失或者损坏的话,可以进行补办,然后再申请离婚)。 3、离婚协议书 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还要在登记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子女教育抚养费用等条款,双方对此都要保持一致认同。 4、照片 当事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二、离婚证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_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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