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即使推选3.继承人未推选由继承人担任3.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住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4.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住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