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负责了解掌握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情况,研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和意见。2.指导、检查、督促政法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3.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法乱纪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4.负责完成政法委机关党的建设、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及“四群”教育等工作。5.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四群”办等部门的要求,全面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全年被县级以上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时讯等采用的不低于15篇。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五条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