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包括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 2、赠与合同的合同主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合同; 4、赠与合同的其他法律特征。 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有几个见证人?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要转移财产的所有权,由受赠人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这是一项双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具有系双方行为的特点,即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房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生效吗 房产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并不禁止。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请求交付。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转让(包括赠与)应当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但并未将办理变更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产权不能转移,不能产生公示、公信及对抗第三人等物权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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