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一、断绝父女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国法律没有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协议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父母与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二、离婚后子女继承权吗 离婚后子女依然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继承权的产生是基于与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非父母的婚姻关系,因此父母离婚仅仅只是解除了父母之间的夫妻关系,并不能消灭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所以离婚后其子女是依然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若继父和继母离婚,孩子由一方单独抚养的,另一方则因为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其与继子女之间的相互继承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