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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欠条能否贷款?
释义
    没有欠条可以先和对方心平气和的协商,协商的同时做好录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诉讼讨债的,没有欠条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你好,我是原告,法官要拿走我欠条的原件,我需要交欠条吗?
    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欠款。欠钱不还,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凭借条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16年借出16万,没写欠条
    没有借条,但是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其他人的证人证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欠款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欠条还没到期,能不能重新签字?以na?g,为准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欠条还款日期到了,不能按期还款,欠款人重新约定还款日期是可以的,可以另签还款协议,可以在原欠条上另签还款日期,都可以,诉讼时效从重新签的还款日期算起。但是要注意,重新签的还款日期一定要欠款人本人签,并还要签名,任何人代签的都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您好,我这边有债务纠纷,13年欠款,有催债记录,有欠条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为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节、仲裁、判决。如果借款期限已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你好,我的车还没有还清贷款,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车贷没还清的法院会强制收走。贷款未还清且没有能力偿还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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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