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物业公司的一般性问题,业主可以向选聘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投诉,责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改正。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提交前看看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