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例如:深圳: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算赌资较大。 武汉: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就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 河北:《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为情节严重。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为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为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