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这个问题有3个情形:1. 如果是女方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一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2. 如果是双方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如果是男方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自己的具体情形。 婚内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一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内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