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如实告知属于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如果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告知告知义务,或者未进行充分的告知义务说明,被保险人可以申诉拒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明确接受不予承保的除外。” 2.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有权解除合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公司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依法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有权不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并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四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条款,适用有关法律规定,但是不损害法律对合同的基本要求的规定。”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被保险人对投保时应如实告知的事实进行了告知,但保险人未依法要求告知或者未进行充分的告知义务说明的,可以认定保险人已经知悉被保险人已告知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