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2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1、2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以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 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