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诱供是指诱使刑事被告人或证人按侦查、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诱供属于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因为被诱供做出笔录的一方可以收集对方诱供的证据,然后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推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