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解除是否要通知对方 |
释义 | 解除委托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书、递交解除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催告、通知对方,对于有异议的解约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 解除委托合同时需通知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应填写解除申请书并递交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催告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对于对解约有异议的情况,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请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