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合伙,我把公有资金私自挪用面临什么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人私自挪用资金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公司款项,赔偿公司损失,也可以民事起诉,告她侵害公司、合伙人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账户资金怎么办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账户资金可以要求其如数归还,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章程中有规定相关处罚的按照章程规定处理。此外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外汇交易手私自挪用资金造成巨大损失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1、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涉嫌金额在5千至1万元以上,且进行非法活动的;2、行为人挪用公款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3、行为人挪用所在单位公款供个人使用,涉嫌金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并且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可被判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挪用公款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外汇交易者私自挪用资金造成巨大损失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1、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涉嫌金额在5千至1万元以上,且进行非法活动的;2、行为人挪用公款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3、行为人挪用所在单位公款供个人使用,涉嫌金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并且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可被判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挪用公款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合伙人私自卖共同财产? 私自出卖变卖合伙企业的财产是违法行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的。私自出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公司合伙的钱,被法人私自转移,违不违法? 合伙资金被一方私自使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是利用职务上的权利,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是借贷给他人的,是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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