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省丹东市产假怎么算 |
释义 |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辽宁省丹东市的法定产假是多久?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辽宁省丹东市法定生育假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辽宁省的产假是怎么定的?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朝阳市女职工产假休息多久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辽宁省大连市2018年产假规定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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